关于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于5月29日、30日举行,科目及时间详见附件1。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其中,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两个科目全部实施上机考试。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操作流程”栏目查询操作方法和步骤,通过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www.ruankao.org.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名地市。中、省直单位、哈尔滨市的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地市。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工信教〔2016〕111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考试每人每科73元,其它各级别各资格考试每人每科68元。
三、考场设置
2021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考试大纲
有关考试大纲及教程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上发布。
五、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并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请各市(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现场公告等渠道告知考生。